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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 撤销登记

发布时间:2024-07-30 点击数:79
2024年6月23日,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经查,中国旅游文化资源开发促进会举办的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存在不按照登记事项开展活动,滥设下属机构,肆意扩大业务范围,以牟利为目的对社会大肆销售职业技能培训证书,以及大肆招揽各类“特聘专家”“院士专家”“客座教授”,违规向企业颁发“中国”字头荣誉证书、建立“中国”字头基地、主办“中国”字头论坛会议,违规使用带“中国”字头机构对外宣传报道和进行虚假宣传等行为,严重损害事业单位形象,严重偏离公益属性,严重侵害人民群众权益,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稳定,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决定对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不得再以事业单位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1-2]
2024年6月24日,中国旅游文化资源开发促进会发布公告,进一步澄清了自己与中管院的关系。公告指出,按照中编办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的中管院《章程》第十条规定,举办单位(旅促会)职责是:(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二)组建本单位第一届理事会;(三)向本单位理事会委派相关理事;(四)任免本单位理事长、副理事长,审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五)批准理事会工作报告;(六)监督本单位运行;(七)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八)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职责。除此以外,举办单位没有其他职权。旅促会同时强调,在实际运行中,中管院在相关资质证件存续期内,因为历史遗留问题,始终处于规范管理建设阶段,旅促会从未直接参与该机构管理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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